核心提示:日前,温州平阳县出台文件《平阳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),要求领导干部对下班后的私人生活进行自律,接受党政部门和社会监督。从禁止公款消费到禁止个人出入高档场所,...
日前,温州平阳县出台文件《平阳县领导干部“八小时以外”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),要求领导干部对下班后的私人生活进行自律,接受党政部门和社会监督。从禁止公款消费到禁止个人出入高档场所,包括“不孝敬、不赡养父母”、“不讲诚信,恶意拖欠贷款、借款”等表述,都作为禁止行为被写入该文件。
监督管理办法由平阳县纪检、组织部门联合发文,针对当地全县(乡)科级以上领导干部,比如县四套班子成员、乡镇书记乡镇长、部门局长副局长等。《办法》要求他们在业余时间自觉净化“生活圈子”、“朋友圈”,做到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律,言行举止既不能违反法纪,又必须符合道德。